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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节 (第2/6页)
武则天原本也在想如果实在推行不下去,能用多久用多久。 不巧有了天幕。 更不巧她见识到了“那位先生”的手段。 武则天搁在龙椅上的手指轻轻敲了敲,目光逐渐变得深邃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……么? 作者有话要说: 1、看守所要充生活费,其实不充也行,只是充了能过得好一点? 监狱应该不用吧(我没去过监狱,没见过监狱里的人也不大清楚) 2、[1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七条 第64章 贩卖毒品罪 行知所。 和煦的日光穿过窗户打进了室内,撒在了地板上。 陈初一手拿着一杯奶茶,穿过过道,来到了覃致远的办公室门口。 一道语气颇为激动的女声从室内传了出来,陈初眨眨眼睛,她把右手的奶茶换到左手,抬手敲了敲门,然后推开了房门,又将奶茶拿好。 室内只有覃致远和姜海蓝。 覃致远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办公椅上,姜海蓝坐在正对着办公室的长沙发上,两人正在谈什么事。 陈初举起手中的奶茶杯,“远哥,蓝姐,我们点的奶茶到了。” “蓝姐的是茉莉奶绿,远哥的是金桔柠檬。”陈初将两杯奶茶拿给了姜海蓝和覃致远。 姜海蓝接过奶茶,撕开吸管,插进杯子里,喝了一口。 她继续刚刚同覃致远的话题,“……我觉得,没有卖出去的毒品应当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未遂吧,买卖,买卖,还在嫌疑人自己手里,没有卖出去,怎么能作为既遂来评价呢?” 陈初一听,本来打算出去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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