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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节 (第5/5页)
但嫌疑人看了看简以珊,又看了看姜海蓝,还是一副有些犹豫的样子。 姜海蓝站起身来,和简以珊对视了一眼,简以珊对俞子航说:“你带他们去323。” 323办公室是一间小型会议室。 姜海蓝和嫌疑人走进会议室后,俞子航顺手关上了门。 嫌疑人对姜海蓝说:“律师,曹刚砸杨华兴的店时,我没有动手,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手,为什么要给我定故意毁坏财物罪?” 姜海蓝已经看过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案情简介,她温声问道:“你开车载他去的现场是不是?” 嫌疑人没有犹豫,“是我带他过去的,但是……” “他还从你车里拿了工具,你没有阻止,对不对?” “是……是的。” “所以你为他的犯罪提供了帮助,你开车载他过去,你还没有阻止他拿你车里的工具去砸别人的店。但因为你没有实际动手,检察官考虑到你在这个案子里的参与程度,才给了你缓刑。”姜海蓝解释道。 如果你实际动了手,就未必是这个量刑建议了。 她问,“你明白了吗?” 嫌疑人看着姜海蓝,想了想,“哦。” 嫌疑人想了想,又问道,“缓刑是说我不用坐牢吗?” 姜海蓝说:“对,你不用坐牢,在一年缓刑考验期内,你只要老老实实不犯事,就不用执行实刑了。但是,如果你在缓刑考验期内犯了事,你的缓刑会被撤销,要继续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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