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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节 (第1/6页)
朱凌薇点了点头。 姜海蓝起身,将手中的《房屋中介合同》的原件拿给了朱凌薇。 她先前立案的时候,向法庭提交的是复印件。 有原告盖公章、被告签字按手印的原件,开庭时带过来当庭出示。 ——交到法院立案庭的材料也不是没有掉过,原件掉了可就麻烦了。 朱凌薇接过《房屋中介合同》,大致翻看了一下双方签订的条款,又看了看最后双方的落款和时间。 她问廖宗虹,“你要看看吗?” 廖宗虹说:“我看看。” 朱凌薇将纸张往他那边一递,廖宗虹起身,往前走了几步,接过合同。 廖宗虹看了一会儿。 朱凌薇问,“被告对合同有什么意见?” 廖宗虹看着最后的签字,“这个是我签的,但是我买房子并不是因为他们公司的介绍。” —— 曹丕双手抱臂望着天幕,脸上挂着奇怪的笑容。 “哦,原来这就是举证质证!” 原告方起诉被告方,要求被告方支付中介费,那么就要由原告方来“举证”证明“为什么”。 你和被告之间有什么关系,你为什么要求被告付你这笔钱。 这倒和曹丕原本的想象和认知不同。 法庭和法官,居中做裁判,还真的只是“居中”吗? 他们不负责查案? 或者说,他们是根据原告方自己的举证来查案? 他若有所思,莫非,这就是民事和刑事的区别? 刑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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