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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7 (第3/4页)
物。长了一副可以当小白脸的皮囊,却不甘于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。他从我有记忆起就开始白手起家创业,截止至我上小学四年级,破产过两次。第三次创业成功,一部分原因是积攒多年的商场经验让他变成了一根滚滚发烫的油条,一部分原因是得到了我妈在人脉上的帮助。 我妈家境贼好,相貌是在学校食堂里丢了饭卡一大票男生抢着帮她买单的类型。她和我爸谈恋爱的时候全家反对,外公外婆的意思是她应该找个看上去更老实靠谱的。然而她是个从小读遍名著经典的浪漫知识分子,特崇尚自由恋爱,爱得比朱丽叶还决绝。 据我所知,她做出这个选择纯粹因为她是个深度颜控。她没考虑过和我爸是否合适,也没想过她的公主病并不是我爸这种披着羊皮的狼能受得了的。她就是一个如此有主见的女子,以至于她到最后也没能顺利当上一个成功男人背后默默付出的女人。 我初二那一年,我爸三十六岁,正处于一个男人最为春风得意的年纪,企业到达了平均日入七十万的愉快境界。 他俩的故事不是童话故事,也不是言情,高富帅并没能做到与结发妻子恩爱如初,我爸犯了“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”。 我妈人设不崩,是个烈性女子,并没像很多贤妻良母那样“男人嘛玩玩没什么回家就好”,而是觉得“老娘当初下嫁给你你不当个耙耳朵就算咯还如此回馈老娘的迈”,带着她强势的娘家怼了我爸一波,离婚协议书一签,签证一办,机票一买,去美国读研去了。 一个三十五岁已婚已育的女人选择离婚出国读书,在那个年代可以说是闻所未闻。但她就是这么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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