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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(第1/2页)
“我为什么要那么冲动呢?”陈非抬起手,捂着脸,“明明可以把他判死的……” 陈非房间的灯从夜晚一直亮到天亮,陈非彻夜未眠。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 陈非两个夜晚没有睡觉,加上心力交瘁,在事务所工作时突然“咚”的一下栽倒了,吓得简疏文赶紧给他放假,命令他好好休息,所以刘集的案子陈非就不参与了。 开庭前要向法院提交证据,但简疏文却没有把林子川给的那份录音交上去。 “简律,录音怎么不交?”江笙问。陈非休假,江笙来当简疏文的助理。 “不要提前交,因为法院大概率会驳回。开庭时到了质证阶段再拿出来。”简疏文果断地说。 江笙震惊了,“简律……我们是要做证据刺客吗?” “是。拼一把吧。”简疏文说。 证据刺客,或者叫证据突袭。开庭前是有个举证期的,原被告双方必须在举证期内把证据都交给法院。那种举证期不交证据,在开庭期间突然拿出一堆新证据的,叫证据刺客。 有句话叫“证据刺客不讲武德”,法律界内证据刺客非常让人反感。 “但咱们这个证据涉嫌骗供,就算在庭上举证了,法官也很有可能不予采纳。”江笙紧张地说。 “我知道。也拼一把吧。”简疏文没有一丝犹豫。 法院,刘集故意杀人案再审现场。 刘集是被告人,简疏文是为刘集做无罪辩护的辩护律师,他对面是公诉人;这次的主审法官是简疏文的师姐,纪潜。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,到了最关键的质证环节,公诉人展示他们的证据。 “这是在乌鸦街附近捡到的被害人钟落于的手机,手机大概是在扭打时掉落的,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显示,被害人生前最后一通电话就是跟被告人刘集打的。”公诉人说。 公诉人看向刘集,说:“被告人,案发当晚,你有没有打电话叫被害人出门?你只需要回答‘有’或‘没有’。” 刘集点了点头,“有。” 接着公诉人拿出一张照片,照片上是刘集捅伤钟落于的那把剪刀,公诉人还拿出了一份血迹检测报告,公诉人说:“在这把剪刀上检测出了被害人钟落于的血迹,案发当晚,被告人刘集就是拿这把剪刀捅了钟落于。” 公诉人又拿出两张照片,第一张是一件衣服,衣服上少了枚纽扣;第二张是一枚纽扣,纽扣躺在土里,旁边是钟落于的白骨。 公诉人说:“第一张照片是五年前的证据,被告人刘集案发当晚穿的外衣,外衣上因为沾了被害人的血,所以被当作证物保存了下来,可以看到,外衣上少了一枚纽扣。第二张照片是最新找到的证据,遗落在被害人遗骸旁的一枚纽扣,经检验,这枚纽扣正是被告人外衣上少的那枚。我们可以判断案发时的情形,被告人把被害人叫了出去,两人见面后发生激烈冲突,在扭打过程中被害人的手机掉落在了地上,而被告人外衣上的一枚纽扣被被害人扯掉拿在手上,被害人可能想事后告被告人故意伤人,所以留下这枚纽扣当证据,没想到他已经没有机会了,就在那天晚上,被告人残忍地将他杀害。” 这番话让刘集激动得差点站起来,刘集嘴里不停地喊道:“我没有!我没有!” 简疏文反驳对方:“我认为公诉人所枚举的证据,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闭环。” 简疏文拿出一份法医检测报告,说:“这是被害人钟落于的尸骨被发现后,法医给出的尸检报告,报告显示,被害人的真正死因是被重物敲击头部,杀人凶器应该是锤子一类的重物,所以刚才公诉人展示的那把剪刀,不可能是真正的凶器。真正的凶器至今还没有找到,那就说明凶手另有其人,我当事人是无辜的。” “真正的凶器到底藏哪了,我想被告人最清楚。当晚被告人未必只带了一把剪刀赴约吧?”公诉人说。 “公诉人,请不要对我当事人进行这种不公平的揣测。真正的杀人凶器没找到就是没找到,没找到就是存在疑点。”简疏文掷地有声地说。 简疏文转头看向审判席上的纪潜,说:“审判长,我们都知道,在刑事诉讼中应当遵循疑点利于被告原则:当事实在有罪与无罪之间存在疑问时,应宣告无罪;当事实在重罪与轻罪之间存在疑问时,应认定轻罪;当事实在数罪与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,应裁定为一罪;当从重情节存在疑问时,应当否认从重处罚。如今,法医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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