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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下的,只有噪音 第727节 (第6/6页)
所以理论上,篮板球都应该属于长人。可是随着篮球运动的发展,各种具备运动天赋的黑人球员涌入赛场,篮球变成了一项运动能力至上的运动。 有身高还有运动天赋的中锋,理应是球场上的主宰,至少是篮板的主宰。 尤因和罗宾逊都证明自己自己拥有联盟顶尖的篮板能力。 可是和罗德曼一比,仍然有差距。 罗德曼打破了又高又能跳等于篮板痴汉的理性认知。 路易也总结出了篮板三要素。 预判,因为抢篮板更重要的是找到它的落点。 摩西·马龙矮小而且手不大,作为中锋,可以说他的身材方方面面都不利于抢篮板,但他却是历史级别的篮板痴汉,还是公认的历史第一前场篮板手。路易见过他的巅峰期,马龙除了屠夫般的rou搏习惯之外,还有两个特点令人印象深刻,他的敏捷很好,就像奥拉朱旺一样。 奥拉朱旺把他的敏捷性运用在了进攻端,而马龙则在抢篮板的时候活用它。这使得他的对手在卡位的时候,得时刻看紧他。否则,一不留神,会发现他像一道风似的“流动”到另一侧。 所以,第二大要素是球员的移动速度。 第三要素,路易是在奥克利和莫里斯·卢卡斯身上总结出来的。比如卢卡斯,他经常利用裁判的视野盲区,突然将对手的一只胳膊扭住,使之无法动弹;而奥克利,一旦被他占住有利的位置,他会用身体压住对手的腿,随后完全控制篮板。 所以,第三大要素是最基本的:卡位。 罗德曼有弹速,有历史顶级的篮板预判,有数不尽的小动作,有过人的移动速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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