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国重工_第五百四十二章 四台36万千瓦机组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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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五百四十二章 四台36万千瓦机组 (第3/5页)

。庞大的用电需求带来了电厂建设的高潮,而其中又尤以火电建设更为迫切,因为火电厂的建设周期远比水电站要短得多,能够尽快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。

    如此多的火电设备需求,国家是绝对不能拱手送给外国企业的,一来是因为国家没有这么多的外汇,二来则是不敢过度依赖国外,以免受制于人。想想看,如果一个国家电网中一半的发电设备是国外提供的,万一人家在其中装个木马,在关键时候启动,一半国土就得陷入黑暗,在现代化时代,这几乎就意味着不战而胜了。

    也正因为预见到这一点,国家在80年代可谓是不惜重金地引进技术,迫使龙山电机厂等几家电机龙头企业尽快地消化吸收引进技术,形成独立的制造能力。龙山电机厂能够有底气前来参加这次招标,正是这种努力的结果。

    可谁曾想,定南省制订的招标文件上,第一个条款就把段正伟给打趴下了,这个条款写着:沙亭电厂拟采用4台36万千瓦机组。

    “尼玛呀!这不分明就是不想让我们中标吗!”段正伟直接就把招标文件扔到定南省计委副主任汪锦胜的脸上去了。

    发电设备的功率规格是有讲究的,中国生产的火电机组,最初是5万千瓦的规格,然后逐步发展出10万千瓦、12.5万千瓦、20万千瓦、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,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体系。正因为存在这样一个体系,在70年代末决定引进国外技术时,也同样选择了30万千瓦和60万千瓦的规格,而没有引进诸如36万千瓦这样规格的技术。

    设备规格的规范化是非常必要的,它能够使各企业的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通用,便于技术和装备的移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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