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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七十九章 池谷要卡脖子 (第3/5页)
以此命名,例如什么德士古水煤浆气化工艺、谢尔煤气化工艺等等。这些企业拥有这种工艺的专利权,其他企业如果要基于这种工艺来制造合成氨装置,就需要向拥有专利权的企业申请专利许可,并交纳专利费。 一个合成氨工艺可能很复杂,也可能很简单,但不管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,都是各企业花费了很大投入研制出来的。有了工艺,随后便是流程的设计以及能够实现这种流程的生产设备的设计。同样的工艺可以使用不同的设备来实现,每种设备又有各自的专利,甚至于设备上一个阀门的布置方法、一个活塞的形状,也都能够产生出专利,最终便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专利体系,把后来者挡在大门之外。 中国企业从日本引进大化肥设备制造技术的时候,也引进了大量的专利。这些专利有的是直接买断的,甚至有些还是日方免费赠送的,但也有一些专利是采用许可证的方式获得的。对于采用许可证获得的专利,对方可以限制许可证的数量,也可以对专利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制,当然,技术的受让方也有自己的权利,这些内容就非常细了,需要有一个律师团队才能够弄明白其中的奥妙。 在过去的十几年中,北化机、新阳二化机以及各级化工设计院、高校倾注了大量的精力,对大化肥设备中的技术进行消化和创新。对于日方全部转让的技术,中方主要是进行吸收,使之成为自己能够掌握的技术。对于日方不愿意转让的技术,中方一边交纳专利费进行使用,一边自己开发替代技术,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许多突破,可以摆脱对日方的依赖了。 但作为全部技术核心的合成氨工艺,中方却始终没有一个替代方案,这就决定了中方要制造大化肥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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