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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68 (第3/4页)
说我爱他,说的时候心里没有波澜,他却每一次都笑得山花烂漫。与其说我和他之间是爱情,倒不是说是两只遍体鳞伤野兽间的腥腥相惜,我们都愿意抛开倔强向彼此展露伤口,这种相知又能比相爱差多少。 我三十二岁这年,受敖傲的相约,我们四人去荷兰举行了一场婚礼,连戒指都是组团买的。因为离得太远,还以为参加婚礼的人会没几个,不曾想唐诗扬和宋颜撑出一个大横符游街,说是愿意的人都可以前来观礼,也托了他俩的福,我们的婚礼竟然上了当地的头条。 我的故事讲到这儿,再说下去便啰嗦了。我们都已经圆满,唐诗扬却还在求爱的路上。 第49章 番外 所谓的一见钟情,那一定是由身体某部份的冲动驱使而来的,等到欲望得到发泄,初见时的激动便会消褪。我对宋颜是一见钟情,但他有些特别,等我俩将该干的事情都干过后,本以为这冲动该消停下去了,可我不仅低估了他的爆发发力,更是没预见到他的持久力。 这一持久,就到了现在。 我的自我意识觉醒得较早,初中那会儿我便知道自己喜欢的是男人,言情里的套路我早就走了个遍。我的情感生涯也是尤为精彩,说能编著成书也不为过。我的初恋发生在初二,只不过没等到我们相约上高中上大学便劳燕分飞了。上高中那会儿,同宿舍有个和我一样的,还有一个未来跟我一样的,我虽不是个兔子,但一直秉承着不吃窝草的观念。齐季再好再优秀我都没动过他的念头,也可能是他没动过我的念头,反倒在我看来他同敖傲极有可能会成为一对。 我一再强调自己是同性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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